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新华社发

连日来,四川多地进入高温“烧烤模式”,户外工作的人们大汗淋漓。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22〕43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紧急通知,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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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了解到,目前四川高温津贴延续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的政策,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南充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6元。

指导企业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加大班次轮换、减轻劳动强度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户外工作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指导平台企业视情况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等措施保障外卖员等平台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对确因高温天气影响劳动者不能按时到岗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企业因受高温天气影响合理调整工作时间或者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配合并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根据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在高温津贴发放方式设置上按天发放,即有一天算一天。

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劳动者如果符合高温津贴领取条件而没有领到高温津贴,可以向所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各级人社部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综合四川人社官微、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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