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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6日,工信部等4部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新的管理办法提到,调整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平均下调40%左右,并相应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

新增“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一章,建立积分池管理制度。当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负积分供需比超过2倍时启动积分池存储,允许企业按自愿原则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存储至积分池,该部分积分存储有效期5年。当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负积分供需比未达到1.5倍时释放积分池中的积分,允许企业提取储存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当年度未使用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将返还积分池。

责编:陶纪燕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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