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游戏人物、背景图片,两家毫无关系的网络公司各自经营的一款网络游戏从故事情节到玩法竟接近雷同。这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普陀警方在“砺剑4号”专项行动中成功侦破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侵犯著作权案件。相关涉案人员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11月21日,普陀区云岭西路上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普陀公安分局网安支队报案:网上出现了一款与他们公司开发的一款策略类网络手机游戏极其雷同的游戏,怀疑公司的源代码泄露,已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普陀警方立即成立了由经侦支队、网安支队和长征派出所警力组成的专案组。专案组民警从游戏代码、服务器着手,聘请专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对两款游戏相似性进行比对,初步鉴定出两款游戏在服务器数据表和服务器战斗服上的相似度竟惊人地达到100%,服务器游戏服和客户端相似度也在90%左右。

专案组很快锁定了2021年从这家公司离职的前员工赖某等三人有重大嫌疑。2月9日,专案组民警远赴深圳,在宝安区某产业园区内将赖某等人成功抓获。

原来,赖某等三人之前负责报案公司的策略型网络手机游戏开发,游戏上线后很快吸引了大量玩家关注,三人也因为这个游戏分到不少利润。为赚取更多利益,三人建议公司加大投入,开发升级版的新游戏,被公司管理层否定。感到自身发展受到了限制,三人决定离职“自立门户”,在深圳注册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2021年8月,赖某结识了位于上海嘉定区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梁某,随后在梁某介绍下,赖某等人与梁某所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尹某达成了网络手机游戏合作协议,由尚在报警公司工作的赖某等三人提供所开发的游戏源代码,通过购买游戏人物外观文件对游戏进行“换皮”修改,之后在尹某、梁某所在的公司改名后上线经营。

双方约定,以尹某、梁某所在公司占85%,赖某等三人所在公司占15%的比例,对游戏营业流水资金分成。据初步统计,2021年12月这款“换皮”盗版游戏上线以来,尹某、梁某所在公司已获取游戏收益逾1.5亿余元。其中,赖某等三人分得利润1500余万元。

掌握证据后,专案组于6月2日、3日,对尹某、梁某两名嫌疑人先后实施抓捕。到案后,两人如实向警方供述了在明知赖某等三人提供的游戏为非法获取源代码后的“换皮”游戏,为牟取利益,仍套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网络游戏出版核发单》实施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尹某、梁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 特约通讯员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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