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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30 日南部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2022年1月27日早上7点半左右,在南部县一环路、蜀北大道段有人在街上燃放烟花爆竹,车牌号为“新A5356F”。 民警随即与车主联系,系当时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李某,民警制作传唤证将李某传唤到蜀化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拟立为李天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调查。

关键词: 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 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