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融媒(记者 余东曜)4月8日晚,仪陇公安组织治安大队、新政派出所、度门派出所、特警大队等警力,对县城内所有酒店、宾馆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突击检查。

对未严格遵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酒店、宾馆等主体责任人,均带回问询做笔录,根据情节严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关键词: 妨害公务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突击检查